丰礼合规通讯 - 出口管制反垄断数据保护等
(二) 法国反垄断机构对道达尔能源等三家企业处以超1.8亿欧元罚款
一、 出口管制和贸易措施动态
(一) 荷兰暂停针对安世半导体的指令
2025年11月19日,荷兰经济事务部部长文森特·卡雷曼斯表示,在过去几天里,荷兰与中国举行了建设性的会议,荷兰政府对中国当局为确保向欧洲及世界其他地区供应芯片而采取的措施持积极态度,其认为现在是采取建设性步骤、暂停根据《商品供应法》针对安世半导体下达的指令的恰当时机。
2025年11月20日,闻泰科技发布声明称,行政令虽被宣布暂停,但荷兰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作出的紧急措施并未取消,中方股东和人员合法权益所受到的限制和侵害仍在持续进行中。
当地时间2025年11月12日,美国财政部下属的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更新了特别指定国民和被封锁人员名单(SDN清单),以长期为伊朗的弹道导弹和无人机(UAV)项目提供关键材料、资金渠道与物流支持为由,将一批实体列入SDN清单,其中包括4个中国实体。
本次被制裁的中国实体为:
1. 欣蘊貿易有限公司HIN YUN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2. 千禧龍貿易有限公司QIAN XI LONG TRADING CO LIMITED
3. 伊人妝貿易有限公司YIREN ZHUANG TRADING CO LIMITED
4. 义乌市先马进出口有限公司Yiwu City Xianma Import and Export Co. Ltd.
(二) 美国司法部起诉四人走私英伟达芯片
近日,美国司法部起诉美国籍、出生在香港的贺安宁(Hon Ning Ho)、中国籍李湛(Cham Li)、陈静(Jing Chen)及一名美国籍的雷蒙德(Brian Raymond),称自2023年9月起,涉案人士通过空壳公司采购顶尖人工智能(AI)运算芯片与超级电脑,再绕至泰国与马来西亚转运至中国,涉嫌规避出口管制并收取回扣。
司法部指控,四人疑似在过去一年多时间内售出350 颗英伟达GPU,包括H100、H200和A100等用于 AI 模型训练与超级电脑的高阶芯片;此外还有十套惠普超级电脑系统。中国主体向这些产品支付近400万美元,款项通过雷蒙德的公司账户,或经由一间位于佛罗里达州的房地产空壳公司转入。
二、 反垄断动态
当地时间2025年11月18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Meta未构成垄断,其对Instagram和WhatsApp的收购行为也不违反反垄断法。
此案源自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于2020年的起诉。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如何界定Meta所“垄断”的市场。FTC主张将“个人社交网络”作为一个狭窄的市场范围,从而将YouTube、TikTok等巨头排除在竞争者名单之外,以强调Meta的支配地位。但是,本案主审法官James Boasberg认为,即使这种界定在案件初期可能具有一定合理性,如今已无法适用。
(二) 法国反垄断机构对道达尔能源等三家企业处以超1.8亿欧元罚款
近日,法国反垄断监管机构——法国竞争管理局对道达尔能源法国营销公司、Rubis集团旗下两家企业及EG零售公司共处以1.875亿欧元罚款,理由是上述公司涉嫌在科西嘉岛达成反竞争协议。
法国竞争管理局指出,这些企业作为科西嘉石油储备公司股东,通过书面协议垄断了该岛燃油仓储资源,导致竞争对手被迫接受其制定的燃油采购条款。具体处罚金额为:道达尔能源法国营销公司1.158亿欧元,Rubis Terminal与Rubis Energie公司合计6470万欧元,EG零售公司700万欧元。
2025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表示其已正式启动反垄断调查,以评估红牛公司是否违反欧盟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规则,非法排除、限制了能量饮料行业的竞争。
欧盟委员会称,已掌握的证据表明,红牛公司可能制定了范围覆盖欧洲经济区(EEA)的计划,旨在排除、限制250毫升以上规格的能量饮料在“非餐饮渠道”(即超市、加油站便利店等供消费者带走饮用的销售点)的竞争。据称,此项计划尤其针对其最直接竞争对手销售的能量饮料。
欧盟委员会认为,红牛至少已在荷兰实施该计划,因为该公司在荷兰的品牌能量饮料批发供应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并涉嫌采取两项反竞争行为:
(i)向零售渠道客户提供金钱及非金钱激励,要求其停止销售、下架竞争对手250毫升以上规格能量饮料或降低其产品陈列可见度;
(ii)滥用其在零售渠道客户处品类经理的地位,导致竞争对手250毫升以上规格能量饮料被下架或陈列受限。
2025年11月4日,中国自然资源部发布第19号令《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使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数据安全保密责任。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使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的单位应当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依法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密措施等,对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的数据进行全流程数据安全保护。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还应当定期对数据安全开展风险评估。建设单位、运行维护单位提供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观测数据、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坐标等涉密数据的,应当按照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提供涉密数据的,应当依法履行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审批手续。
近日,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综合质量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IQA / TC12)组织起草的《汽车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方法》(T/CIQA131—2025)团体标准正式批准发布,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标准聚焦汽车数据高敏感、强时效特征,针对 OTA 升级、自动驾驶算法训练数据传输等典型场景,明确了数据出境的资格审核、范围界定、风险分级等核心要求,细化了操作流程与测试方法。
2025年11月11日,欧洲数据保护监督机构(EDPS)发布了《人工智能系统风险管理指南》。该指南为欧盟各机构、组织、办公室和机构(EUIs)提供了一套结构化的方法,用于在开发、采购或部署依据 2018/1725号条例(EUDPR)处理个人数据的人工智能(AI)系统时,识别和减轻对基本权利的风险。
指南的关键点包括强调问责原则,并引入了一种基于风险的方法,该方法与 ISO 31000:2018 标准相一致,重点关注通过技术措施来弥补合规性方面的不足。